東莞市大嶺山鎮中心小學分校地塊位于東莞市大嶺山鎮水朗村(中心地理坐標:北緯22°52′32.31″, 東經113°35′18.75″),根據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編號為:選字第2019-15-1002號),該地塊規劃為R62(小學用地),擬建設東莞市大嶺山鎮中心小學分校。根據東莞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文件《關于加強土壤環境調查環保管理工作的通知》(東環辦[2018]19號),該地塊需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東莞市大嶺山鎮人民政府重點工程建設辦公室于2019年10月委托廣東龍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場地紅線區域土壤、地下水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工作。根據國家場地環境調查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于2019年10月期間對目標地塊開展了場地第一階段調查工作,于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2日期間對本地塊進行采樣工作,調查單位編寫完善《東莞市大嶺山鎮中心小學分校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為該場地后續開發提供依據。
此次場地調查評價范圍為東莞市大嶺山鎮中心小學分校地塊紅線區域,面積為41250.06平方米。地塊北面為空地,東面山坡,西面隔馬路為住宅小區,南面隔著河涌為擁軍路。經污染識別階段調查工作可知,東莞市大嶺山鎮中心小學分校地塊除進行過種植活動外,從未作工業或商業用途使用過,也未進行過工業固廢的堆積,場內潛在污染物為丙酮、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p,p’-滴滴滴、p,p’-滴滴伊、石油烴(C10~C40)。
第二階段土壤初步調查現場采樣時間為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2日,采樣方案采用系統布點法進行布點,初步調查共布設7個土壤點位、1個底泥點位,1個對照點,總共9個土壤點,共27份樣品,包括現場空白2個,運輸空白2個,現場平行樣3個,設備清洗樣2個。調查場地鉆孔深度為0-7m,土壤樣品從表層開始向下采集,不同深度,至少采集3層樣品。
地下水采樣時間為2019年10月28日,,調查組在場地內布設3個地下水監測井,每口井設計深度為7m,共采集3個地下水樣品、1個地下水取水井樣品,1 個地下水對照點樣品,總樣品數5個,質控樣品現場空白數為1個,運輸空白數為1個,現場平行樣1 個。補充檢測采樣時間為2019年12月26日,共采集2個地下水樣品,質控樣品現場空白數為1個,運輸空白數為1個,現場平行樣1 個。
地表水采樣時間為2019年10月28日,調查組在場地內布設1個地表水監測井,共采集1個地表水樣品,質控樣品現場空白數為1個,運輸空白數為1個,現場平行樣1 個。
土壤、底泥、地下水和地表水檢測結果如下:
① 土壤樣品中重金屬砷、銅、汞、鎘、鎳、鉛的含量有檢出,檢出值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六價鉻未檢出;土壤樣品中揮發性有機物及半揮發性有機物全部未檢出;土壤樣品中特征污染物石油烴(C10~C40)有檢出,檢出值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其余特征污染物未檢出;土壤樣品pH 基本上呈中性。
②底泥樣品中重金屬砷、銅、汞、鎘、鎳、鉛的含量有檢出,檢出值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六價鉻未檢出;底泥樣品中揮發性有機物及半揮發性有機物全部未檢出;底泥樣品pH 為5.1,呈中性。
③ 地下水檢測指標共計33項,含感官性狀指標、毒理學指標和特征污染物六六六總量和滴滴涕總量、石油類、丙酮、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其中pH值、渾濁度、硫酸鹽、氯化物、鐵、錳、鋅、鋁、氨氮、硫化物、鈉、氟化物、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共14項檢出,其余19項檢測指標均未檢出。除氨氮1項指標超標外,其余檢出指標的濃度值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要求。地塊不存在地下水暴露途徑,地下水氨氮超標不會對本地塊未來使用者產生健康風險。
④本次調查在場地內共布設地表水點位1個,地表水檢測指標為選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24項指標。場地內的地表水樣品中,各檢測結果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IV類標準。
上述結果表明,原來的作業活動并未對場地的土壤、地下水質量造成明顯不利影響,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可以作為R62(小學用地)開發利用,不需要對場地環境進行下一步詳細調查。